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相關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4月修訂版)有關規(guī)定,我局編制《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主要有以下7類:
1.概況信息。包括我局總體情況,機構職能,領導簡歷、分工和重要活動、講話。
2.法規(guī)文件。包括我局負責執(zhí)行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機關制定的規(guī)范性文件;本機關制定的規(guī)范性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
3.工作動態(tài)。包括我局重要會議、經濟社會發(fā)展、惠民實事項目等最新動態(tài);突發(fā)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政務公告、公示;綜合性和階段性統(tǒng)計數據。
4.人事信息。包括領導干部任免公告;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表彰和獎勵。
5.財經信息。包括財政預決算及審計情況;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依據、標準;設置的專項資金管理情況。
6.行政執(zhí)法。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裁決等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行政執(zhí)法及行政復議等情況。
7、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除上述6類信息以外認為需要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公開渠道
我局主要通過局門戶網站、南康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我局主要辦公場所等形式公開政府信息。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對外發(fā)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 贛州市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信息公開網站(http://feifeitong.com/nkqxxgk/nk114/xxgk_bmtt.shtml)
2. 微信公眾號:南康應急管理
(三)公開時限
我局網上公開的信息,除概況信息、文件、發(fā)展規(guī)劃等信息長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網上留存的期限不超過1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我局不再繼續(xù)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辦公室查閱。
屬于我局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如需要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主動公開內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過互聯網、信函、傳真等途徑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依申請?zhí)峁┬畔r,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tǒng)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1.接受申請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3種方式提出申請,以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
(1)當面提交:申請人可以到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辦公室現場填寫《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當面交予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現場提出,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
辦公地址:贛州市南康區(qū)蓉江街道辦事處府后路2號應急管理局6樓辦公室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辦公電話:0797—6608869
(2)郵政申請:通過信函方式郵寄至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并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郵寄地址:贛州市南康區(qū)蓉江街道辦事處府后路2號,
郵政編碼:341400
(3)在線申請:申請人進入南康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首頁→“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依申請公開”頁面,選擇“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為“接受申請的單位”,在線填寫《信息公開申請表》后提交申請。申請人成功提交申請后,請妥善保存電子回執(zhí),以便查詢申請辦理情況。
申請網址:http://feifeitong.com/nkqxxgk/nk114/xxgk_bmtt.shtml
除特殊情況外,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yè)務。
2.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請同一信息,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提交申請,并提供推舉證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將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對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
(4)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聿⒏嬷ㄟ^相應渠道提出。
3.答復時限
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一般情況下不超過14個工作日);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不超過14個工作日)。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內。
4.不予公開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
(3)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wěn)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
(5)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zhí)法案卷信息;
(6)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內部事務信息。
5.監(jiān)督方式及權利救濟途徑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市內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三、其他事項
南康區(qū)政府辦是南康區(q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舉報,請通過郵寄方式寄送舉報內容及相關證據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的字樣。
附件: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