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屬于易燃易爆危險品
非法存儲、買賣與運輸危害極大
無疑攜帶了一顆“移動炸彈”
一旦發(fā)生事故
后果不堪設想
近日
南康區(qū)公安局龍回派出所
查處一起非法運輸罐裝液化氣案件
抓獲違法行為人2人
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
3月4日
龍回派出所民警在日常走訪中
接到群眾反映
有人員使用輕廂式貨車
非法運輸瓶裝液化氣至南康銷售
獲取該信息后
龍回所值班民警迅速運用
“治安三張圖”中“可用資源圖”
組織群防群治力量布控
發(fā)現一輛廂式貨車有重大嫌疑
隨后通過視頻監(jiān)控資源
成功鎖定該車輛軌跡
并于3月5日凌晨1時許攔截到該車輛
現場查獲涉案液化氣罐138罐
抓獲非法運輸危險物質的
違法行為人黃某,、饒某
經查
黃某和饒某為賺取差價
在沒有取得運輸資格證的情況下
駕駛一輛無資質輕廂式貨車
從外縣運輸瓶裝液化氣進行售賣
到案后
黃某和饒某對非法買賣
運輸危險物質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
黃某,、饒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普法課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違反國家規(guī)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jié)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
非法運輸罐裝燃氣存在極大安全隱患
一旦在路上發(fā)生碰撞,、自燃等情況
極易發(fā)生爆炸
引發(fā)重大事故
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運送液化氣罐
必須使用經過嚴格檢驗的專屬車輛
同時駕駛人
要取得危險品運輸相關資格證書
才可以上路行駛
任何非法罐裝液化氣的
充裝,、運輸、銷售活動
均屬于違法行為
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來源:龍回派出所,、南康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