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經開區(qū)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眾快速,、準確地查找南康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4月修訂版,,以下簡稱《條例》)的規(guī)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類:
1.概況信息,。包括單位總體情況,機構職能,,領導簡歷,、分工和重要活動、講話,。
2.法規(guī)文件,。包括單位負責執(zhí)行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機關制定的規(guī)范性文件,;單位制定的規(guī)范性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
3.工作動態(tài),。包括單位重要會議,、經濟社會發(fā)展、惠民實事項目等最新動態(tài),;政務公告,、公示;綜合性和階段性統(tǒng)計數據,。
4.人事信息,。包括領導干部任免公告;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表彰和獎勵。
5.財經信息,。包括財政預決算及審計情況,;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依據,、標準,;局設置的專項資金管理情況。
6.行政執(zhí)法,。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裁決等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行政執(zhí)法及行政復議等情況。
7,、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除上述6類信息以外的本單位認為需要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公開渠道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本單位對外發(fā)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 贛州市南康經開區(qū)管委會信息公開網站(http://feifeitong.com/nkqxxgk/nk2167/list.shtml),;
2. 微信公眾號:南康經開區(qū)發(fā)布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單位申請獲取,。
(一)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受理機構:江西省贛州市南康經開區(qū)管理委員會
辦公地址: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qū)東山街道東山工業(yè)區(qū)文峰大道23號
郵政編碼:341400
聯(lián)系電話:0797-6567303
電子郵箱:nkdsgyq@126.com
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如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內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過互聯(lián)網,、信函等途徑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本單位依申請?zhí)峁┬畔r,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tǒng)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二)申請?zhí)岢?/font>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3種方式提出申請,以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
1,、當面提交:本單位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南康經開區(qū)管理委員會
2,、郵政寄送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郵寄至“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qū)東山街道東山工業(yè)區(qū)文峰大道23號”,,郵編:341400,地址: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qū)東山街道東山工業(yè)區(qū)文峰大道23號辦公樓2樓,。
3,、政府網站申請:申請人進入南康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首頁→“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依申請公開”頁面,選擇“經開區(qū)管委會”為“接受申請的單位”,,在線填寫《信息公開申請表》后提交申請,。申請人成功提交申請后,請妥善保存電子回執(zhí),,以便查詢申請辦理情況,。申請網址:
http://feifeitong.com/nkqxxgk/zfxxgkzn/xxgk_tt.shtml
除特殊情況外,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yè)務,。
(三)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請同一信息,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提交申請,,并提供推舉證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單位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單位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單位將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對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
4,、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單位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聿⒏嬷ㄟ^相應渠道提出,。
(三)答復時限
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內,。
(四)不予公開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wěn)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zhí)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guī)定。
三,、監(jiān)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市內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