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2025年4月行政處罰結果公開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處罰名稱 | 處罰類別 | 處罰事由 | 處罰依據 | 行政處罰單位/個人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機關 | 處罰履行方式或期限 | 備注 |
(康)應急罰〔2025〕Z005號 | 安全生產行政處罰 | 罰款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二部分第58條裁量階次A | 江西名福宮實業(yè)有限公司 | 2025.3.27 | 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 | 限期繳納罰款,15個工作日內 | |
(康)應急罰〔2025〕Z005-1號 | 安全生產行政處罰 | 罰款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二部分第58條裁量階次A | 伍振球 | 2025.3.27 | 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 | 限期繳納罰款,15個工作日內 | |
(康)應急罰〔2025〕Z006號 | 安全生產行政處罰 | 罰款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八條第三項,《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二部分第30條裁量階次A | 南康區(qū)金石采石場 | 2025.4.8 | 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 | 限期繳納罰款,15個工作日內 | |
(康)應急罰〔2025〕Z006-01號 | 安全生產行政處罰 | 罰款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八條第三項,《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二部分第30條裁量階次A | 申昌榮 | 2025.4.8 | 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 | 限期繳納罰款,15個工作日內 | |
(康)應急罰〔2025〕Z007號 | 安全生產行政處罰 | 罰款 | 違反了《工貿企業(yè)粉塵防爆安全規(guī)定》第十六條 | 依據《工貿企業(yè)粉塵防爆安全規(guī)定》第二十九條,《江西省應急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適用細則》第224項 | 贛州市寶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5.4.11 | 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 | 限期繳納罰款,15個工作日內 | |
(康)應急罰〔2025〕Z010號 | 安全生產行政處罰 | 罰款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二部分第46條裁量階次A | 贛州芳禎建材有限公司 | 2025.4.11 | 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 | 限期繳納罰款,15個工作日內 | |
(康)應急罰〔2025〕Z009號 | 安全生產行政處罰 | 罰款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二部分第46條裁量階次C | 南康區(qū)龍回鎮(zhèn)隆昌石料場 | 2025.4.18 | 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 | 限期繳納罰款,15個工作日內 | |
(康)應急罰〔2025〕Z008號 | 安全生產行政處罰 | 罰款 | 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條 | 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二部分第151條裁量階次A | 廣西劍橋物流有限公司 | 2025.4.30 | 南康區(qū)應急管理局 | 限期繳納罰款,15個工作日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