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嶺鎮(zhèn)公共法律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 ||||||||||||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zhèn)級 | ||||||
1 | 法治宣傳教育 | 法律知識普及服務 | 1.法律法規(guī)資訊 2.普法動態(tài)資訊 3.普法講師團信息等 |
《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fā)〈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guī)劃(2021-2025年)〉》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轉發(fā)〈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在全省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guī)劃(2021—2025年)〉》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龍嶺鎮(zhèn)人民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兩微一端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其他法律服務網(wǎng)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wǎng)。 |
√ | √ | √ | ||
2 | 推廣法治文化服務 | 1.轄區(qū)內法治文化陣地信息 2.法治文化作品、產(chǎn)品 |
《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fā)〈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guī)劃(2021-2025年)〉》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轉發(fā)〈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在全省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guī)劃(2021—2025年)〉》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龍嶺鎮(zhèn)人民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兩微一端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站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其他法律服務網(wǎng)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wǎng)。 |
√ | √ | √ | |||
3 | 法律查詢服務 | 法律服務機構、人員信息查詢服務 | 轄區(qū)內的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鑒定、仲裁、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有關基本信息、從業(yè)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fā)〈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guī)劃(2021-2025年)〉》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轉發(fā)〈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在全省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guī)劃(2021—2025年)〉》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龍嶺鎮(zhèn)人民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兩微一端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站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其他法律服務網(wǎng)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wǎng)。 |
√ | √ | √ | ||
4 | 法律咨詢服務 |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熱線平臺、網(wǎng)絡平臺咨詢服務 |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wǎng)絡平臺法律咨詢服務指南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龍嶺鎮(zhèn)人民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兩微一端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站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其他法律服務網(wǎng)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wǎng)。 |
√ | √ | √ | ||
5 | 公共法律服務平臺 |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wǎng)絡平臺信息 | 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相關規(guī)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工作站具體地址;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號碼;中國法律服務網(wǎng)和各省級法律服務網(wǎng)網(wǎng)址;三大平臺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務事項清單及服務指南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龍嶺鎮(zhèn)人民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fā)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站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其他法律服務網(wǎng)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wǎng)。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