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常態(tài)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全面鞏固和深化掃黑除惡斗爭成果,,實現(xiàn)掃黑除惡長效常治,,即日起向全社會常態(tài)化征集住建領域23類涉黑涉惡違法違規(guī)犯罪線索,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線索征集
1.在建筑施工,、房屋裝修工地強行供應砂石、建材,,強裝強卸,,隨意毆打、威脅商戶及業(yè)主的“砂霸”“水泥霸”等黑惡勢力,;
2.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肆意煽動鬧事,阻礙施工的黑惡勢力,;
3.在項目建設和施工渣土運輸中強攬生意的黑惡勢力,;
4.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強租機械設備、鋼管,、腳手架并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5.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項目關鍵崗位管理人員存在掛證,、人證分離,、人證不一致,采用欺詐手段進行電子考勤舞弊等行為,;
6.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下發(fā)停工整改通知,項目參建單位拒不執(zhí)行,,擅自動工建設的行為,;
7.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強租起重機械設備并煽動工人鬧事,,阻擾正常施工,;設備出租使用套牌機、貼牌機,、翻新機等假冒設備的行為,;
8.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未辦理相關手續(xù)的起重機械設備或對問題存疑的設備進行了封停,,擅自撕毀封條的行為,;
9.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項目特種作業(yè)人員不持有效證件上崗,,持假證上崗或無證上崗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10.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違章指揮,、違規(guī)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不接受、不服從,、不配合政府部門監(jiān)督指導等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
11.在工程招標投標領域雇黑傭黑,,糾結社會閑散人員,,惡意競標、暴力圍標,、強攬工程的黑惡勢力,;
12.聚眾圍堵開、評標現(xiàn)場,,以威脅,、利誘等手段強迫他人參與、退出投標或中標人放棄中標,、轉包的行為,;
13.招標投標交易過程中尋釁滋事,鬧訪,、纏訪,、惡意投訴,以投訴,、舉報相威脅獲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14.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采用欺詐手段用工并組織惡意討薪的黑惡勢力;
15.在燃氣經(jīng)營領域壟斷銷售,、哄抬價格,,破壞正常經(jīng)營秩序的黑惡勢力;
16.騙取農(nóng)村危房改造補助資格和補助資金,,誘騙,、逼迫農(nóng)戶上繳回扣的違法犯罪人員;
17.惡意強攬農(nóng)村危房改造工程,、強供建材,,強行克扣、擠占,、截留,、挪用、私分農(nóng)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違法犯罪人員,;
18.房地產(chǎn)中介公司采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住戶,、強制上漲或惡意克扣租金押金的“黑中介”線索:
19.在房地產(chǎn)“維權”信訪過程中,惡意滋事鬧事,,違法組織策劃,、強迫業(yè)主繳納“維權費”從中牟利的“房鬧”線索,;
20.擾亂行政審批秩序,非法中介打著“包辦,、包過”的“幌子”,,收取高額手續(xù)費線索;
21.在房屋交易過程中,,采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進行強買強賣的行為,;
22.采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強迫買受人在商品房銷售過程中捆綁購買車位,、雜間,、車庫等行為;
23.采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強迫買受人接收未達到交付條件的商品房行為,。
二、舉報須知
1.舉報人可實名或匿名,,采取當面,、信函、電話,、電子郵箱或者其他方式進行舉報,,舉報時請?zhí)峁┫嚓P詳實信息。
2.舉報人對所檢舉,、揭發(fā),、提供的線索不得虛構或夸大事實,不得故意捏造事實誣陷他人,,對謊報或借舉報之名誣告陷害他人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如反映與涉黑涉惡違法違規(guī)犯罪無直接關系的一般案件,、個人訴求,、涉法涉訴信訪等問題,請向相關職能部門反映,。
4.經(jīng)查證舉報屬實的,,對實名舉報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獎勵。
5.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依法保障舉報人合法權益,。
三、舉報方式
1.電話:0797-6616312,;
2.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3.信函地址:贛州市南康區(qū)住建大廈508,郵編:341400,。
特此通告,。
贛州市南康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4年11月15日